是的,民政局有离婚协议书和离婚书。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达成一致意见后,书面制定的协议文件。离婚协议书主要包含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态、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等事项,以及双方的签字和日期等要素。离婚协议书可以是一式两份或多份,离婚双方各保留一份或者多份,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可以根据需要复印或查阅。
离婚书是指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申请离婚时,按照法定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书。离婚书应该包含离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态、紧急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等具体事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和证明文件。离婚书应该由双方共同向民政部门递交,经过审核无误后方可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总体来说,离婚协议书和离婚书都是民政部门在办理离婚手续中很重要的文件,其中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的书面记录,而离婚书则是行政机关对离婚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结果的书面文件。离婚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填写相应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书,以便顺利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