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款不发放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您发现自己或周围的人在拆迁后没有及时收到安置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投诉:
1.向有关部门投诉。拆迁安置款是由政府部门管理和分配的,如果您没有收到安置款,可以向当地政府、城管执法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要求他们给出解释和处理方案。
2.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律师寻求帮助,探讨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向媒体反映情况。如果您对有关部门的处理方案不满意,可以向媒体反映情况,通过舆论的压力来促使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总之,拆迁安置款是拆迁安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该为拆迁户提供及时、合理的赔偿和安置,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如果出现问题,应该及时纠正并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