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父母应当爱护和尽力照料未成年子女,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条件。
在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利益作出判决。而孩子的利益并不是简单地看一个家庭的经济情况,而是包括多种因素的考虑,如孩子健康、心理健康、生活上的便利等等。
当然,在经济方面,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父母的经济状况会被考虑到,但其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当然,如果一个父亲或母亲完全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给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如食物、水和住宿等,法院是很难将抚养权判给这样的父亲和母亲。
当然,抚养权的判决还需要考虑到其他各种因素。例如,一个父亲或母亲是否有能力给孩子提供稳定的家庭环境、更好的教育、安全的居住环境等等。而这些因素远比纯粹的经济因素必要得多。
总的来说,没有文化但有钱并不意味着可以拿到抚养权。在考虑任何人是否有权抚养自己的孩子时,法院会优先考虑的是孩子自己的需要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