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的规定,新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分为两类,即家庭宅基地和集体宅基地。
家庭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居住的住宅地,一般是居民自有的宅基地或者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这类宅基地只能由家庭或个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抵押或者借用,宅基地的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宅基地面积指导标准的三倍,也不能少于宅基地面积指导标准的一倍。
集体宅基地是指集体或村民组织供耕地或山地个人或家庭在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宅基地。集体宅基地归所属的集体或村民组织所有,使用权也只能由集体或村民组织发给农村居民,农村居民使用宅基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费,费用标准由集体或村民组织根据当地的自然、人文等因素确定。
总之,新农村宅基地的分类主要分为家庭宅基地和集体宅基地,不同的分类具有不同的性质及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