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前转补偿款,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约定财产及财产增值及分配等问题,但是,受法律的保护的离婚权利和子女抚养权利不得以协议方式剥夺或限制。
因此,在协议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可以达成一致同意,离婚前转移补偿款是可以进行的。但是,需要确保离婚双方的利益得到维护,并需要明确补偿款的来源和金额,并应该遵守法院的裁决和规定。此外,离婚前涉及到财产补偿,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能存在一方占据绝对优势,违背伦理及公权力的过程。
基于上述原因,建议离婚前转移补偿款需要谨慎处理,并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双方利益平等、公正、合法。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应该根据法律程序进行解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