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农村宅基地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已取得或者有权取得使用农村宅基地的农村户籍居民,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二是具有合法的建房条件;三是能够自行或者家庭成员自行居住并进行生产经营。
我们可以发现,在规定中并没有明确农村宅基地户的具体面积大小。但是,根据相关的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根据家庭实际需要和建房条件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面积由各地自行制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根据目前安徽省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一般应当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且不得超过500平方米。同时,最近一次宅基地法的修订将宅基地面积的上限提高了一倍,允许将宅基地面积扩大至1,000平方米左右。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户的面积与占地大小要求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地区、用途、户籍等多种因素来确定的。因此,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会不同,需要具体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理解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