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公共资源的使用和社会领域的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财政专项资金、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或者其他应当由国家统一管理的资金的管理人员挪用该款项,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挪用其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挪用公款14万的罪行属于情节较轻的一类罪行,该罪行的刑期最低为拘役,最高为5年有期徒刑。应根据案情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行为的社会影响、挪用公款的具体数额等。
在判决时,法官会考虑以下因素:犯罪人是否有前科、是否主动认罪、是否积极退赔挪用的公款、是否提供补救措施等。如果犯罪人能够积极认罪悔罪并退回挪用的公款,则对判决结果会有一定的影响。
综合来看,挪用公款14万元会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具体长度根据案情的情况而定。在法律上行使公信力,维形社会正义,判刑需以情、法、理为根据,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审判是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