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也是违法的行为,若是有作家涉及恶意挪用公款的案件,自然会给人一种万分失望的感觉。公共领域的作家,应该在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上有着更高的自律,但实际情况是有作家因个人利益而动了公共利益的踏板,这种情况的发生无疑会影响他们的声誉和成就,以下是一些挪用公款的作家和他们的作品:
1. 谭力:《荒唐过河》、《西南大变局》、《隆美尔狂想曲》等
谭力是中国大陆作家和记者,早年曾担任《南方周末》的记者和中国改革杂志的编委,他不仅在文学创作方面有着显著的成就,同时还在政治和军事问题上有着广泛的研究。但是,据报道,谭力曾经因涉及挪用公款被调查,被认定有违纪问题,后被开除党籍。这些行为无疑给他的声誉带来极大的伤害。
2. 苏童:《白夜》、《木兰诗》、《废都》等
苏童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享有“黑色幽默”的美誉。他的作品有着独特的创作手法和敏锐的洞察力,受到文学界广泛好评。然而,在2018年,苏童涉嫌挪用公款,因此被停止担任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一职。他同时还因此丢失了很多粉丝和支持,对其人生和事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3. 郁达夫:《昙花一现》、《无药可医》、《摇橹》等
郁达夫是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在文艺界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但是据报道,郁达夫曾经因其挪用公款而在1931年被逐出上海滩,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事实上,此类不当行为的出现,不但会让作家声誉受损,还会对其创作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行为,无论是对于任何人都不应该去实施。对于作家来说,更是应该对自己的职业和社会责任产生更高的自律和道德标准。若是有作家出现类似恶性事件,对于文学界和公众来说,自然会产生极大的反感和失望。因此,我们期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作家,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并能够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