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行使公务、管理国有企业等过程中,将公款用于自己或他人的个人利益,违背了公务员的职责,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在我国,对于挪用公款这样的违法行为,法律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每个人都应该依法从严处理。如果发现挪用公款的情况,必须立案调查,查明事实、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私了是不可以的。
首先,由于挪用公款是涉及国家、群众的利益问题,私了将会给公众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不受到法律的严惩,会让人们认为违法行为可以逃脱惩罚,从而失去法治的信心,对社会治安、稳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其次,私了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惩治犯罪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任何人都不得干预司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对挪用公款的行为进行私了,将会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会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导致司法公正受到威胁。
最后,私了也可能导致监管机构职责失焦。监管机构的职责是监督、管理行业或者领域中的新闻事业和广告业等工作,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如果监管机构在发现挪用公款的情况后进行私了,将会让监管机构失去职责,给监督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能私了,必须立案调查,严厉打击,保护社会治安和稳定,维护司法公正。任何人或机构都不应该提倡私了行为,向违法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