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由政府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规定了拆迁的事项、时间、条件和赔偿等内容。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拆迁协议是可以约束双方的,但是拆迁协议的到期时间是否意味着协议的无效?
拆迁协议一般都会规定协议的有效期限,如果双方在该期限内未能履行完毕,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协议。但是拆迁协议的到期时间并不是仅仅对协议本身起到约束作用。如果协议内容中涉及到一些长期的约定,例如支付的赔偿金额等,那么这些约定即使超出了协议的到期时间也仍然有效。
此外,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拆迁补偿最终纳入土地收益,若是协议到期,相关的拆迁、补偿已经兑现,则该协议就已经履行完毕,自然无效。但是,如果拆迁、补偿还未兑现,那么双方都应继续执行协议。
总的来说,拆迁协议的到期时间只是一个时间限制,并不代表协议的无效。如果协议中的赔偿和约定内容长期有效,则应继续执行。如果拆迁协议规定了履行时间,那么在该时限内未能完成,则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