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作为夫妻离婚的协议书,双方对婚姻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财产转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和确认,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采纳离婚协议作为夫妻之间的约定,作为裁决的依据之一,如果离婚协议经过双方签字并有证人证明,那么就可以被视为有效的文书。
然而,签署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协议一定会被法院采纳。如果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基本原则,或者其中一方签署时存在欺诈、强制等情况,法院都有权拒绝批准该协议。
另外,离婚协议并非所有情况下都是必须的。例如,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没有未成年子女等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简易离婚,无需签署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作用和法律效力,但双方签字并不意味着该协议必定会被法院采纳,也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因此,在离婚之前,双方应该了解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法律效力,并在具体情况下根据需要展开协商、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