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是一份可以制定和签署的合同。这份协议将双方在离婚后生活和财产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清晰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双方能够公平地处理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缓解离婚问题带来的经济压力。 但是有些夫妻在离婚前并没有着手制定好离婚协议,而是先选择离婚,然后再考虑补办离婚协议的问题。这种做法虽然并无法律禁止,但在实践中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首先,如果双方没有预先制定好离婚协议,离婚后再协商可能会因为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产生争执,严重的甚至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其次,离婚后制定协议的时间一般较晚,所以这份协议可能会成为一种后悔药,特别是当其中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时。因此,在离婚前制定好离婚协议,确保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得到各方的认可和签署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离婚前没有离婚协议可能存在风险,但是一旦实际上离婚了,双方还是应该尽快制定好离婚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心理痛苦。如果需要,可以请律师协助和指导协商和起草离婚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