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宅基条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宅基地的承包人或者经批准的继承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但不得转让、抵押。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无户口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
但是,如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配偶或子女在户籍上是农村户口,可以在该宅基地上申请落户。同时,如果该宅基地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经核实,认为其已经实际居住一段时间,可以进行户籍迁移,从而获得户籍身份。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地方的不同规定,也有一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直接申请落户。比如在一些贫困地区,政策会给予农户在宅基地上的落户扶持。
总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户籍问题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在没有了解清楚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盲目行动,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