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重要协议,它对离婚双方财产、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充分尊重了双方合理的利益要求。那么,离婚协议书必须要公证吗?它没公证会有效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员公证,方可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无法生效。即使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双方也必须将协议书送交公证处进行公证,无论是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还是其他方面的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方可具有法定效力。
其次,公证的作用在于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法律效力,防止任意篡改、解释和援引。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在法庭上作为真实有效的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据力。是保障离婚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最后,即使离婚协议书没被公证,双方达成的协议也具有一定的效力,双方可以约定立即履行,尽管这种协议书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很多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没有公证也能按照协议的约定执行,而且可以在法律效力上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总之,离婚协议书作为离婚解决方案的重要一环,必须经过公证方可具备法律效力。虽然没公证的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在实践中执行,但不能保证协议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如果出现矛盾和纠纷,不能直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因此,离婚协议书还是建议一定要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