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庭走向离婚,子女的抚养权便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在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但如若一方无法行使抚养权,另一方可独资承担。如果双方父母对抚养权存在分歧,应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一般来讲,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个人素质、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判断哪方更适合担任子女的监护人及抚养人。
在判定抚养权的分配上,主要有四种情况:
首先,子女归一方监护的情况,另一方无法行使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依旧要继续履行父母的义务,例如支付生活费和扶养费等。
其次,子女交替居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父母应按照事先协商好的时间和地点,共同照顾子女。
第三,由父母抚养成年子女的情况。当子女已成年(18岁),但尚未独立生活时,父母仍有抚养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抚养费可以无限期地支付。
最后,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抚养的情况。在有的情况下,父母无法照看子女,需要由其他抚养人代为照顾。这时,父母应负担抚养费用,同时需要定期探访子女,确保子女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总的来讲,离婚后父母都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但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定哪方更适合担任抚养人,确保子女得到更好的照顾和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