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时通过协商达成的一项协议,旨在解决夫妻双方财产、抚养子女、探望孩子、婚姻债务等各项事宜。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分配财产,承担债务,并确定抚养子女的方式和规定,避免了不必要的讼诉和纷争。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签名,是否有效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同意,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和所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保存。因此,离婚协议没有签名是无效的。
未签名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仍然要向法院申请离婚,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夫妻双方的财产、债务等问题,并对子女的抚养、探视等情况作出具体的规定。
因此,如果夫妻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应当在文书上签名表示同意,避免因为未签名而导致协议无效,同时也有助于双方快速、便捷地解决婚姻纠纷问题,更好地开展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