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协议达成如下一致:
一、财产划分
1. 房产:我们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双方同意将该房产出售,并相互平分销售所得。
2. 存款:我们的共同储蓄账户里有XXXX元,双方同意按50:50的比例分配。
3. 婚前财产:各自保留自己的婚前财产。
二、子女抚养与监护权
我们育有一名XX岁的子女,我方愿意放弃子女的抚养权,但保留探视权。双方同意共同扶养子女并按照实际经济能力分担子女抚养费用。同时,父母探望和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影响子女的成长发展。
三、感情赔偿
由于我们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不和谐,造成了相互的精神和感情上的痛苦和损失,男方同意赔偿女方XXXX元。
四、其他协议
1. 双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干涉对方的人身自由,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对方的名誉和财产等合法权益。
2. 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即无异议,对协议内容绝对遵守。
本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双方签字作为证明。其中任一条款如有违反法律规定,仍以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