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村宅基地还办证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回答。
首先,根据《广东省宅基地条例》规定,广东省农民家庭的宅基地实行“先批后建”的原则,宅基地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农民可以建房。因此,在批准宅基地之前,尚未开展宅基地的办证工作。
其次,如果是已经批准并且已经建有房屋的宅基地,那么需要办理相应的产权证或者宅基地证,用来证明宅基地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此类土地的转让、抵押等交易,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在近年来出台的政策中,对于已经建有房屋的“老旧宅基地”不再办理“宅基地证”,而是认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权属证等为有效证明文件,并且鼓励农村将“老旧宅基地”进行翻新改造,提高农村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乡村新面貌”的形象。
因此,农村宅基地是否需要办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新建宅基地,需要在批准之后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如果是已建有房屋的“老旧”宅基地,也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前置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