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通过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协议进行离婚。下面就是具体的步骤:
第一步:准备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须包括离婚协议的内容:双方协议离婚、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相关事项的约定,并且双方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
3.夫妻共同的房产证书及车辆证书等资产证件的复印件和价值评估证明。
第二步:到民政局进行申请
1.前往当地民政局,并购买所需的表格,填写准确无误;
2.提交以上准备好的文件,开展民政局的受理工作;
3.民政局经审核无误后,领取离婚协议书和申请表,进行双方签字并登记,结案。
第三步:领取离婚证
在办理完以上的手续之后,需要等待一个工作日后,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是离婚手续的必需品之一,此时也象征着此次的离婚协议已生效。
总之,办理离婚需要多方面的准备工作,预计耗时也会比较长,但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双方协商好了相关事项,办理起来也比较简单快捷。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双方都应当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的工作,尽快结案、领取离婚证明,以免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