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65岁的离婚当事人,近日与我的配偶经过深思熟虑,决定以和平方式解决我们的婚姻问题,并达成了如下协议:
1.财产分割:我们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房屋、存款、投资等,将按照各自的权益进行分割,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理。
2.责任承担:我们将各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和义务,不得相互担保或共同承担。
3.子女抚养:我们已经没有未成年子女,因此该项内容不适用。
4.其他事项:我们会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妥善处理并解决彼此之间的其他问题,以确保离婚后互不干扰、和平相处。
我们双方均已认真阅读以上协议,本着自愿、公正、真实的原则签署并承诺全面履行。如果双方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将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
兹此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愿意受到法律的监督和约束。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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