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用于安置被拆迁户的住房,并不是用于商业交易的物品。拆迁安置房的出售或者交易是非法的行为。如果有人将拆迁安置房进行买卖,那么他们将会面临相关法律的制裁。
拆迁安置房的存在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苏州,政府规定每个被拆迁人都可以获得一个居住权利证明,在政府划定的拆迁安置区内免费分配一套安置房,以满足被拆迁人居住需要。拆迁安置房的来源是政府经过评估后购买或者征收的房产,这些房产在经过必要装修后分配给被拆迁人住宿。
尽管拆迁安置房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但是一些业主可能并不打算居住在拆迁安置房里,而是选择将其出租。这种情况下,苏州市政府规定可以将房屋的租金归被拆迁户所有,但不得将房屋进行卖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避免被一些商人利用拆迁安置房进行非法买卖。
总之,苏州市政府规定拆迁安置房不能进行买卖交易,而是被用于保障被拆迁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规定可以将拆迁安置房进行租赁,但租房所得的收益需归被拆迁户所有,不能进行出售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