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住房的基本依据,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农民生活的保障。然而,在一些地方,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很多农村宅基地分散、数量较多,不利于土地集约利用和农村规划建设。因此,在这些地方,政府部门就会出台相关政策,推行农村宅基地合并的措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农村宅基地合并中,宅基地仍然属于宅基地所有人的所有,归其个人、家庭或集体所有。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宅基地所有者合理利用合并后的宅基地,可获得定向资金扶持。此外,合并后的土地可以更好地进行规划开发,便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因此政府部门在实施宅基地合并时,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具体来说,政府部门会在宅基地合并前,通过征询民意、听取居民建议、形成相关规划和协商议价等方式,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即按照宅基地市场价格和土地增值收益率的比例,给予宅基地所有人相应的补偿款;二是土地流转补贴,即宅基地所有人在合并宅基地后,出租或合作经营土地的,享受相应的土地流转补贴;三是用地补偿,即政府部门在宅基地合并后,将用地补偿与宅基地补偿相结合,采取平衡化补偿或逐步退出等方式,保证宅基地所有人权益的同时,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合并中,政府部门会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为宅基地所有人提供相应的补贴和扶持。通过合并宅基地,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