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签订离婚协议后不去行是一种极为不负责任的行为。当夫妻双方面临矛盾和分歧时,离婚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离婚需要双方商量协商达成协议,才能依法进行。如果签订协议后其中一方不去行,既影响了对方的生活,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的结果,是以法律形式明确化的协议。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订,协议所规定的事项就已经确定。如果其中一方不去行,就会给对方带来极大的困扰和难题。例如,协议中规定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需要双方配合完成。如果只有一方执行,另一方不执行,就会造成子女的流离失所和争产的困境。这对被伤害方会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和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
其次,签订协议后不去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离婚已经被法律规定为合法的事项,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均需依法进行,否则就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哪怕是违反协议中规定的一项条款,所伴随的经济惩罚也是相当严重的。如果一方不执行协议,对方可以通过法院的途径,直接提起诉讼解决问题。这对违反方来说,既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也会被迫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综上所述,签订离婚协议后不去行是不可取的。对于问题的解决来说,双方应该保持冷静,以合理、公平、赡养子女为前提,协商达成解决方案,并严格执行协议,以达到最佳的效果。在面临婚姻问题和离婚危机时,双方都应该放下个人情感,务实处理好相关事宜,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