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孩子的部分,通常会包括抚养权、探视权以及教育费用等方面的内容。在撰写协议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双方的意见和实际情况,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具体写法:
1.抚养权:由一方或双方共同行使。孩子的主要居住地为(城市/具体地址),在此期间另一方享有合理的探视权。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变更居住地地点。
2.探视权:另一方享有一周/两周的探视权,可在指定的时间,每次不超过(天数)天。具体时间应在离婚协议签订前达成一致。
3.教育费用:双方应共同承担孩子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课外活动费用等。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并明确约定。
4.医疗费用:双方应共同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和药品费用等。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并明确约定。
5.未成年孩子的财产管理:离婚后不满18岁的孩子的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涉及到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等。
6.其他事项:如孩子出生前特殊情况需要考虑的事项,又或者离婚后双方再婚、移民等情况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中涉及到孩子的内容是非常复杂的,双方需要在法律专业人士或者律师的帮助下进行协商和撰写,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并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