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保障群众的基本住房权益而建设的,其让人们能够拥有一套相对较为稳定和舒适的住房,而群租房则是指多人共享一间房屋,每个人只占用一部分空间。因此,一般来说,将拆迁安置房作为群租房出租并不合法。
首先,政府建设拆迁安置房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而不是为了利润。因此,将拆迁安置房改成群租房出租是不符合政府原意的。
其次,由于群租房的性质,其存在很多安全和卫生隐患。多人共享一个房间,容易导致各种交叉感染疾病,并且因为房间内人多杂乱,容易引发火灾、水电等安全事故。
最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拆迁安置房作为群租房出租是违法的。按照《住房租赁合同法》,任何出租住房都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应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而在拆迁安置房出租时,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才能进行。
在社会进步的今天,对于拆迁安置房改为群租房的行为,社会应该予以谴责和制止。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