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为湖北省下辖的地级市,因此离婚协议书的起草与提交需遵循湖北省和宜昌市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双方夫妻在离婚协议书起草前需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双方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此外,需要注意遵守宜昌市法院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以下规定:
1.离婚协议书需由双方夫妻自愿签订,双方在精神上应如实自愿表达意愿。
2.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明确的离婚事由。如双方协议无误,可直接填写“协议离婚”。
3.离婚协议书应具备完整信息,如协议离婚的时间、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4.文件应经双方夫妇签字或盖章。
5.双方夫妻需把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当地宜昌市人民法院备案。
建议夫妻在办理离婚前咨询律师或婚姻家庭调解机构,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误解和争执。离婚协议书制定的具体步骤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但以上几点是比较基本的要求,双方需遵守,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