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存在的,但是其有效性还需要具体情况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单方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且经过法律程序確定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离婚必须经过两个阶段的程序:第一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离婚,达成离婚意愿并签署离婚协议书。第二步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确认离婚协议的有效性。所以,只有在经过法院审批认可后,离婚协议才能够算是真正生效。
同时,应进行明确说明,单方面的离婚协议不同于双方协商愿意离婚提出的协议。如若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对具体协议皆没异议,申请离婚时双方可共同上交协议离婚书,此时就属于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如果是单方面提出的离婚协议,并没有征得伴侣同意签署协议离婚书,此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层次的合法性。
所以,只有在法律程序的规定下,双方协商一致并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离婚协议才能够被视为合法有效。因此,无论是谁要提出离婚,都必须经过法律程序才能确保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