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拆迁安置的管辖范围主要是由区政府物业管理局和区房地产管理局共同负责的。这两个部门协同工作,负责江北区拆迁安置的规划、组织、监管、管理和执行。
具体来说,江北区物业管理局主要负责拆迁的实地勘查、拆除施工、拆迁补偿、拆迁安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该部门还需要与区房地产管理局协调沟通,共同解决一些拆迁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对应的安置措施。
而江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则主要负责拆迁后的安置工作,包括安置方案的制定、安置地块的规划布局、安置房屋的建设、居民的入住管理等。该部门还需要与相关企业、社区和居民进行密切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完善拆迁安置计划和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江北区拆迁安置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比如城市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建设工程部门、司法部门等。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才能够真正保障被拆迁居民的权益,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益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