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其实是符合国家政策的一种弥补性措施,用以为因拆迁而出现无家可归的居民提供安置、保障住房权益。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是有免税或减免的政策。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看当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房产税法》的规定,房产税是适用于具有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或拥有在建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所有房屋。对于拆迁安置房,如果是居民在符合政策条件下从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取得产权的,那么在他获得房屋产权后1年内,可以暂不征收房产税。但如果是商业用途,从拆迁之日起就需要缴纳房产税。
其次,一些城市也为拆迁安置房提供了免税或减免政策,如北京市政府规定拆迁安置房实行免税政策,在1年至5年内减免房产税,提供延期缴纳房产税的优惠措施。同样的,上海市政府也规定了在设立安置房新建户数未达到拆迁安置房数15%时,给予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来确定,具体情况请居民在拆迁安置房获得产权后及时了解当地房产税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