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专职人员,挪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公款、资金或者其他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被定罪挪用公款罪,他将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并可以处以罚金。而在实际裁判中,如果罪行特别严重,依法也可以判处死刑。
对于挪用公款罪在刑罚方面的处罚已经比较严厉了,但对于罪犯的经济损失,如何负担自己的罪行所造成的后果呢?
如果罪犯有经济能力还清挪用的公款、资金或者其他财物,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令罪犯赔偿挪用金额,也就是还清被挪用的钱款。
然而,不少涉案罪犯却没有资金还清所挪用的公款,这时便需要依据情况来处理。如果涉案金额相比较小,罪犯家庭财力又能够承担,法院有可能会判令罪犯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涉案金额较大,罪犯家庭又有所困难,法院会考虑逐月扣发罪犯工资或者养老金等方式强制执行,直到清偿完毕。
但如果罪犯失去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又不能够负担赔偿,那么对于罪犯的处罚可能就只有刑罚了。而如果罪犯被追缴财产后仍不能清偿,他可能会被拘留和限制出境,直到还清全部欠款。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除了刑事处罚外,还会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对于罪犯而言,还清挪用公款是他们摆脱罪恶影响,重回正常生活的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