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程序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或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的土地。在宅基地上,农户可以建造房屋居住,同时可以种植农作物、养殖家禽家畜等,是农村人民的福利。
那么这些宅基地是否有房产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两个独立的权利,且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所有人不能转让和抵押,仅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住宅用地,一种是集体建设用地。
对于个人住宅用地,符合条件的农户会获得一份《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证明其在该宅基地上享有使用权,可以在其上建房。但是,这份证明并不能被视为地籍证或房产证,因此并不能买卖或抵押。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只能由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单位签订合同,获得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明等资料。
总体来说,郑州农村宅基地没有房产证,但有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些证明可以证明居民在宅基地上的合法性,但是并不能用做地籍证或房产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