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轮流抚养协议是指当父母离婚或分居时,双方协商并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由双方轮流承担,以确保孩子得到充分照顾和关爱。下面是一份抚养权轮流抚养协议草案:
一、背景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对儿子/女儿的抚养权约定如下:
二、协议内容
1. 双方均有合法抚养权,轮流协商、协调和分配孩子的生活、教育和行动计划。按照协商结果进行抚养交接。
2. 双方均需尊重对方对孩子的看护安排,遵守协议约定,不得单方面更改。
3. 抚养时间的安排参照如下方式:
(1)若孩子的居住地则由‘父亲/母亲’负责看护;
(2)每一次交接时间从第1天中午12点开始至第7天下午6点结束为一周,一方看护7天后,将孩子送往对方处,交于另一方看护。
(3)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更改看护时间,需提前至少三天告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后进行。
4. 孩子的校园和家庭学习成绩共享,并及时向对方交付有关课程作业等难度,共同关注孩子学习情况。
5. 无论哪方的孩子生病,在确诊后及时通知对方,共同商定看护计划,针对医生给出的建议按照提醒书及时处理。
6. 只要孩子有需要,双方均有义务给予经济支持,以保证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教育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衣食住行、学费、医疗费等。
7. 若一方面向对方辞职或转移,与孩子的生活有关的各种费用也应由其负担。被迫离职或裁员的情况除外。
三、合同终止及其它规定
1. 若发生以下情况,协议应重新协商或终止:
(1)任何一方被判决失去抚养权;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孩子生命、健康或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
(3)母亲或父亲再婚,造成抚养权转移。
2. 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至少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抚养权的改变或撤销。
四、协议争议的解决
若协议指定的一方或对所有规定的最终解释和执行存有争议或与协议相悖,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应向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或进行诉讼解决。
五、协议其他事项
1. 若双方都同意,协议可作出其他约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离婚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为抚养权轮流抚养协议的草案,协议应针对不同具体情况进行适度的修改与完善,以便更好地适用于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