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集体户以及村委会并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在土地法实施前,村庄的土地基本都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分配也由村委会和集体户统筹决定。但是,虽然现在宅基地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传统的管理方式还没有随之改变,所以集体户不能直接批准农村宅基地。
在实现宅基地所有权私有化的过程中,国家对宅基地的管理也有了新的规定。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土地权属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个人所有。因此,现在农村宅基地要由行政机关批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滥用宅基地,国家颁布了《农村宅基地条例》,对宅基地的规划、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宅基地的批准应该遵循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及管控等环节进行统一规范,保证宅基地使用的普遍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集体户无权批准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批准需要遵循国家法规。只有依法合规批准的宅基地,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符合国家的规划与管理,才能更好地为广大农民谋取实惠,实现农村现代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