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夫妻,不同程度都会面临着相应的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协商,达成一定的协议。
协议书的基本结构
协议书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包括核心内容、对法律效力的约定、承诺和证明以及法律适用。
核心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地呈现出双方关于解决财产和抚养子女等方面问题的基本做法和具体执行方法。对法律效力的约定则是约定协议书的法律适用范围,同时需要说明协议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承诺和证明则是双方应当遵守协议所许下的承诺。法律适用则是规范协议书的法律适用范围。
协议内容的撰写
1. 财产分配
在协议中明确每个人所负担的债务,财产总值,财产分配方法,是否有共管财产等。
2. 抚养子女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明确离婚后谁担任子女的监护人,若由父母共同抚养,制定具体的抚养协议,需要详细地规定抚养时间、重要生活问题的决策等内容。
3. 财产处理
在协议书中,夫妻应当明确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包括房产、股票、车辆等资产的处置方式。
4. 遗产分配
应明确双方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利,以及共同财产的遗产分配问题。
总之,夫妻离婚后签订协议书,能够解决许多争议,降低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能够加强夫妻双方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达到和谐平衡的境界。因此,在协议书的撰写和签署过程中,需要双方都认真理解和考虑,保证达成的协商方案在合法性和合理性上得到共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