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是在国家机关工作期间滥用公权力,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目的,这种行为直接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因此,多次挪用公款是被国家法律视作犯罪行为的。
首先,多次挪用公款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该行为情节需依法判处刑罚。所以,多次挪用公款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也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其次,多次挪用公款行为容易导致社会不安定。公款是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和其他财政资金,被挪用后会严重影响公共服务的开展,直接损害了公众利益,从而导致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到威胁,也进一步导致社会危机。如果公职人员空手套白狼,频频挪用国家资金,不仅会引起公众的不满,反感、怀疑,还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和动荡。
最后,多次挪用公款行为会造成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用公权力为人民服务的,其职责就是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而如果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挪用公款,把国家和公众的财产用于个人利益,就会造成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冲突。这种行为的存在不仅容易导致政治道德败坏,也对国家形象造成严重影响。
综上所述,多次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容易导致社会动荡,损害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因此必须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