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是离婚程序必需的一个环节,其签署并不代表离婚的最终结果。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只是对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等方面达成的协议达成共识的证明。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也是双方协商、沟通的体现。只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是法律上有效的。但如果双方没有签署,也不能够证明离婚不存在。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中也必须要有法院的宣判,并且宣判前必须合法送达。只有当法院宣判生效后,离婚才算真正成立。
因此,离婚协议书虽然重要,但并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书,仍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在离婚协议书未签署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律师的协助,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最终由法院宣布离婚或者不予准许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离婚问题,该法院决定离婚的结果将会得到正式认可,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的作用是帮助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协议,并使得离婚程序更加顺利。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仍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无论如何,离婚是一件敏感和复杂的事情,需要双方保持沟通和理性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