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依法取得的、用于建房或者非建房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农村宅基地是涉及土地承包和房屋建设等多个部门的领域,所以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做证。
首先,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到乡镇(街道)农村土地利用计划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农民需携带基本证件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处分合同、建房批准文件、房屋档案等,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过审核后,领取土地登记证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其次,建设农村宅基地的房屋需要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应的建设许可手续。申请人需携带基本证件及相关材料,如宅基地使用权证、建房批准文件、土地权属证明、规划设计方案等,提出建设许可申请。经过审核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最后,农村宅基地的房屋需要到当地房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登记。申请人需携带基本证件及相关材料,如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权属证明、建筑物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等,提出产权登记申请。经过审核后,领取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建设和产权都需要到不同的部门做证。相关部门需要互相协调、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促进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管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