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后达成的离婚协议,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前,双方协商好内容,而后由专业律师或公证处进行起草,并在相关机构或部门签署和备案。
以下是常见的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地点和步骤:
1. 司法所
如果双方愿意自行办理离婚,走司法所程序是一个比较直接的方式。双方到当地司法所,提供相关材料和协议书,司法所会有工作人员指导填写,检查完整性,作出确认或建议修改等处理。
2. 公证处
规模较大的城市中,公证处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途径。由于公证处的法律专业性更强一些,办理过程可能要比司法所更加严格。具体步骤如下:
(1)由双方在公证处共同起草离婚协议书;
(2)完成起草之后,公证处会让双方庭前指定一个日期进行确认,以确认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如果确认完成后,公证处工作人员会由双方签署协议书,公证员确认并加盖公章,然后给出公证书。
3. 律师事务所
由于律师业务范围较广,离婚协议书的起草也是其中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不仅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还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一个更合理、更合法的离婚协议,从而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和合法性。在办理过程中,需要预约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进行咨询和起草协议书,再由律师代表双方签署,公证员确认和加盖公章,从而形成有效的协议书。
因此,办理离婚协议书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渠道。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从而达成离婚协议,为之后的离婚手续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