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金立老板崔龙海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涉嫌多次挪用公司公款,总金额高达30多亿元人民币。具体挪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利用虚构交易:崔龙海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与金立有关的其他公司账户上,以此掩盖其挪用的事实。例如,他在2017年通过购买伪装成3D打印机部件的假货,在公司账户内挪用巨额公款。
2. 进行高额资本运作:崔龙海通过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和股权 抵押等方式,进行高额资本运作,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他本人的账户中,以此谋取个人利益。例如,他在2016年通过股权献息套现等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实现个人利益。
3. 滥用公司利益:崔龙海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将自己的生活费、旅游费等私人开销转嫁到公司账户上进行报销,实现了对公司资金的滥用。
这些行为不仅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损害了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目前,崔龙海已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金立也因为其内部管理不当而被迫进行了破产重组。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公司高管应该加强相应的监管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