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解决一系列问题的重要文件,它由离婚双方协商、签署,是双方协商离婚后达成的协议。但有时候,即便协议书已经签署,双方之间依然存在争议,一方可能会提起诉讼,对协议进行更深入的审查。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经过双方协商、签署的协议文件,如果双方在协议的任何一项内容上未经过协商就强行签署,就可能会存在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的情况。此时,协议书就可能因为缺乏协商的真实性而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当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后,一方又有新的证据表明协议存在虚假事实,对该方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时候,该方可以提起诉讼进行更深入的审查。例如,协议中约定的一方给予的财产不实等,另一方发现其中还有隐藏的财产,或者是被迫签署等情况。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可因这种原因而提起诉讼。比如,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约定了不切实际的赡养费用,或者是协议中确立的财产平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等情况,这些都可以成为协议无效的理由。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该慎重考虑、全面协商,确保协议合法、合理、具有效力。如果双方之间在签署协议后存在争议,就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支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