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是离婚夫妻在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由一个人行使,也可以由两个人“共同行使”。而“共同行使”是指离婚后父母共同对孩子进行抚养、教育等方面的决策,并且共同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共同抚养的理念是为了保障孩子的权利和利益,避免离婚后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父母的爱护和照顾。通过共同抚养,父母可以共同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有效地促进父母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增强了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同时也更利于孩子健康、幸福的成长。
然而,共同抚养的方式需要父母之间充分的沟通和合作,特别是在离婚双方关系不好,存在敌对情绪的情况下,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共同抚养时,父母需要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影响,不要利用孩子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并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为孩子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的来说,离婚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这种方式既可以保障孩子的权益,也可以促进离婚后父母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但只有在有效的沟通和合作的基础上才能达到共同抚养的目的,离婚双方需要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未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