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婚姻法的规定下,夫妻在离婚时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而在签订协议书之后,夫妻可以进入冷静期,在此期间可以反悔,决定不离婚,也可以协商调整原先签订的协议内容。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在冷静期过后签订了协议书并提出了申请,就不能再进行修改和撤回了。
正常情况下,如果夫妻达成离婚协议却未成年子女代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有影响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情形,应当责令夫妻再次协商修改协议内容。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最后仍未达成一致,法院将按照未修改前的协议办理离婚程序。
因此,在离婚协议签订后进入的冷静期内,夫妻可以修改离婚协议内容。同时在此期间,夫妻也可以重新协商、修改协议,以达成双方更加满意的协议。但如果最后达成的离婚协议已经达成法律效力,再想要更改离婚协议内容就比较难了。因此,夫妻在决定签署离婚协议前,还是要慎重考虑、充分协商、确定好自己的决策,以避免给自己和子女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