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妻子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经过双方慎重考虑,共同协商,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一、离婚前共同财产的处理
1、夫妻共同房产
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屋原属共同财产,分别贡献资金共同购买,房屋现仍为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决定对该共同房产,乙方保留该房产的所有权,甲方不再享有该房产。双方同意由乙方全权负责该房产的管理和出售事宜,出售产生的所有收益均由乙方独自享有。
2、夫妻共同存款和债务
双方离婚前共同拥有的存款和债务,按照各自认领的原则处理;共同债务由借款人乙方在限期内进行偿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对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根据各自的贡献和权益,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分配:
(1)彼此仅认领各自原先的财产,包括资产和负债。
(2)根据双方的财产现状协商共同分配。
以上分配,双方均认为公正合理,并认可。
二、子女抚养和抚养费
1、子女抚养
双方有一名(几名)子女,经由双方协商和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子女的抚养权由乙方行使;甲方保证充分支持子女的身心发展和生活所需,并承担孩子假期的照料和抚养,特别是提供必要的教育经费和生活费用。
2、抚养费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认可的经济能力,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教育条件,具体数额由双方商讨同意。
三、离婚方式及程序
双方同意通过民政局进行离婚程序,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四、协议的效力
双方在此明确确认,本离婚协议自双方离婚截止日起生效,无需再经过其他程序。双方已经认真阅读、审查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并在完全了解并同意的前提下,自愿签署本协议。双方有签署的无效,只影响到该条款,不影响其他有效的条款。任何协议的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书面签署的协议。
甲方:
签署日期:
乙方: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