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人员指的是被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或居住房屋、并转移到指定地点的群体。这种政府行为通常被称为征迁或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安置人员是一群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1. 原住民:由于固定居住在城市拆迁区域内,因此遭受征用的原住民通常被视为拆迁安置人员。
2. 遭到征用房产的业主和房屋租户:无论是自住房产还是投资房屋,只要不被保护,就有可能遭到征用。因此,向政府出售土地或房产的业主、出租房屋的人以及被出租房屋的租户都是拆迁安置人员。
3. 种植业和畜牧业:如果征用土地可以影响农民和畜牧业者的生计,他们也可以被认为是拆迁安置人员。
4. 其他受影响的居民:除了以上几类人群,还有一些无法放置于上述类别中的居民,例如在征迁区内工作、就读学校或享受其他社会福利的人。
总之,拆迁安置人员是政府为了进行对土地、房屋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而行使征用的人口群体。虽然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拆迁安置人员的个人和家庭,因为失去了原本生存在的环境和社会网络,他们面临着较大的适应和生存压力,需要得到有效的协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