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国家正常的行政行为,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其中,签订拆迁协议书是法律法规中的重要要求。那么,房屋拆迁不给协议书是否犯法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实施房屋拆迁必须签订拆迁协议书。拆迁协议书是指拆迁单位与拆迁户之间签订的一份书面协议,其中详细规定了拆迁的实施范围、时间、方式、补偿及安置等内容。拆迁协议书的签订是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拆迁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
因此,必须强调的是,房屋拆迁不给协议书是不合法的,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拆迁单位想要完成拆迁任务,就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拆迁户进行协商签订拆迁协议书,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拆迁的合法性。
如果拆迁单位未与拆迁户签订协议书而私自强行实施拆迁,就会侵犯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从法律角度上讲,是属于违法行为。违法拆迁的情况十分危险,可能会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会引起社会上对拆迁的讨论声音。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于房屋拆迁的法律规范的理解,确保它能够在法律框架下顺利实施。对于拆迁户和拆迁单位双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协商,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协议书,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只有这样,拆迁工作才能得到生动的广泛认同,合理的实现拆迁户的权益,同时也正常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