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城市,同时也存在广泛的农村地区。农村地区的宅基地是该地区农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宅基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权利之一。近年来,南阳市政府对宅基地的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化和明确化,对宅基地收费的具体实施也有所改变。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土地,为农民居住和生产使用的土地。宅基地归农民所有,但必须依法履行登记手续后方能使用。由此可以看出,在南阳市,宅基地不是商品房,而是归农民个人所有的农业用地。因此,南阳市政府不收取宅基地费用。
不过,南阳市政府的宅基地管理政策施行了一些改变。2018年12月5日,南阳市颁布了《南阳市宅基地管理办法》,这项办法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转让、抵押等相关事宜。其中,最为重要的改变之一是对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和补偿标准进行了规范。
根据《南阳市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的原则上不能随意增加面积。因为宅基地面积是根据家庭人口数和生产生活需要来规定的,且一经规定,就不能变更。如果确实需要扩大宅基地面积,需要经过县级以上政府的批准,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此外,南阳市政府也规定了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果需要将农业土地用于宅基地建设,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农民进行适当的补偿。补偿标准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示在宅基地管理部门。
总之,南阳市对于宅基地的收费政策是免费的。然而,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和补偿标准必须依照政府规定进行。任何不合规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