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情况下应当由离婚双方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的公章。离婚协议书的书写应当具备一定的格式,下面我们来看看离婚协议书的书面格式应当包括哪些部分:
一、标题
这是离婚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应当写明“离婚协议书”字样。
二、前言
在离婚协议书的前言中,夫妻双方可以自行表述双方的理解、意愿和原因等,阐明离婚的缘由和双方的态度,以及离婚后双方希望维护的关系等内容。
三、离婚事项
离婚协议书的重点在于具体规定双方的离婚事项。在这部分中,双方应当明确离婚后涉及到的财产分割、赡养、抚养子女、财产债务等方面的事项。同时,在具体规定离婚事项的过程中,要注意财产公正、子女利益、法律合规等方面。
四、效力条款
在离婚协议书的结尾,需要添加效力条款。即协议书的效力条款应当写明:离婚协议书经夫妻双方自愿形式达成,并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离婚后,应当遵守协议书的规定。
以上,就是离婚协议书的书面格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书写离婚协议书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财产公正原则,保障双方利益、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最后,协议书一旦签署,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不得违反协议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