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人是田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现年XX岁。本人与夫妻XXX于XXXX年XX月XX日结婚,育有一子(或女)XXX,现年XX岁。婚姻生活中,双方存在矛盾和争执,经过沟通及思考,本人与XXX决定离婚,并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在离婚的过程中,本人与XXX已经充分地协商,一致同意以和平、合理、公正的方式解决婚姻中产生的各项财产问题。因此,在此,我申请撰写离婚协议书,并向法庭提交。
离婚协议如下:
1、共同财产的分配
本人与XXX共同持有以下财产:
(1)买房:位于XXXXXX,房产证号为XXXXXXXXXXXXX,属于共同财产,无论房屋买入资金来源于谁,分配比例均为五五分配,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XXX保留组成新的家庭,买房所剩下的抵押贷款由XXX偿还。
(2)车辆:XXX名下一辆汽车,本人将无条件让车辆归还给XXX,按照车辆的市价以及停止使用时间进行价值拟定,如有亏损,将由本人全额负责。
2、子女抚养问题
(1)婚姻破裂后,XXX将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本人作出不同的选择,获得夫妻法律规定的探视权。
(2)XXX拥有子女监护权,本人应承担合理的抚养费用,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数额为每个月XXX元人民币,由本人支付至子女成年。
3、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本人与XXX已经仔细阅读了上述离婚协议书中的各项规定,对各项规定表达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在双方的自愿和自主意识下,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本人向法院提交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书中所列离婚协议是双方心甘情愿的结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真诚遵守和执行。如出现违约情况,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签署方田XX: 签署方XXX: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