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拆迁安置费是指通过政府审核并同意拆除房屋的业主所得到的赔偿,安置费包括了住房安置费、过渡期生活费、搬迁费等多项费用。根据成都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安置费标准与城市区域和建筑面积相关联,不同区域和不同建筑面积的业主所得到的安置费会有所不同。
以成都市郊区为例,住房安置费按照每平方米每月40元的标准计算;过渡期生活费在拆迁开始前的6个月内,每户每人每月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生活费,此期满后,每户每人每月给予最高不超过800元的生活费;搬迁费按照每户每人2000元的标准支付。
具体地说,根据实际情况,安置费还有可能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业主的拆迁愿望、房屋的类型和用途、购房时间、购买价格等因素予以浮动调整。但无论如何,安置费只是业主得到的赔偿金额之一,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系列问题,如新房质量、新房的位置和周边设施以及对业主的经济和生活上的影响等。
总的来说,成都的拆迁安置费是具有一定公正性的,但仍需要更加细致的考虑和实施,以确保业主能够得到公平的赔偿,并尽量减少业主的负担。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拆迁安置费的监管和落实力度,以避免有些开发商通过滥收费用等形式侵占业主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