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公租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自愿放弃。协议离婚双方可以自愿放弃公租房,由一方或双方向当地房管局申请放弃,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离婚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如果申请成功,该房屋将归还给房管局,可以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人。
2.轮候指标的分配。如果协议离婚的一方符合公租房的轮候指标条件,可以直接申请公租房。如果双方都符合条件,则分别可以提交申请,分别被分配公租房。
3.协商划分。如果协议离婚的一方或双方都不想放弃公租房,可以通过协商划分的方式解决。具体做法是双方协商划分房屋共有份额,一方或双方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他人,由他人代替其享有公租房的使用权。
4.司法裁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划分,可以通过诉讼向法院请求判决,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房屋的归属权。
总之,协议离婚公租房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协议离婚的双方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尽量寻求妥善解决的方式,以保护公共房屋资源的合理利用。